泰同心·微课堂丨政协知识问答(十七)
时间:2022-11-12 10:51:37
Q:政协章程规定的委员权利有哪些?
A: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可归纳为: (1)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 (4)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5)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的权利,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6)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 (7)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如果不服,有请求复议的权利。
A: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可归纳为: (1)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 (4)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5)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的权利,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6)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 (7)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如果不服,有请求复议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