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泰兴市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泰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时间:2014-01-04 07:26:42
(2013年12月30日政协泰兴市十二届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泰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常委会议决定:政协泰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7日至10日在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讨论中共泰兴市委书记孙耀灿同志的讲话;
2.听取和审议政协泰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政协泰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4.列席泰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
5.组织对口协商,对党政部门工作进言献策;
6.选举;
7.表彰优秀政协委员和优秀提案;
8.通过政协泰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9.其他。


